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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相关政策
信息来源? 张家口市工商业联合会 发布人: 张家口市管理?nbsp;发布时间? 2017-12-15 10:09:00

近日,市委市政府下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现将意见中和企业相关的政策摘发给你们,请充分运用好这一规定?span>

 

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。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主渠道作用,支持和鼓励中小微企业在化解过剩产能、京津冀协同发展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转移、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,进一步开发有利于发挥高校毕业生特长的就业岗位。综合运用财政、金融等政策,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和帮助中小微企业就业的后顾之忧。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?span>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,签?span>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,按其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、基本医疗保险费、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社会保险费补贴,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。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,审批期限截止?span>2017年年底;可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,补贴标准为每?span>1000元,审批期限截止?span>2020年年底。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?span>6个月内按规定开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的,根据培训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情况,按最高不超过职业培训补贴标准?span>50%对企业给予定额职业培训补贴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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